苏交建〔2011〕 34 号
各市交通运输局、港口管理局:
为深入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加强水运建设市场监管,推动我省水运建设项目监管健全长效机制,根据交通运输部《关于开展2011年水运建设市场检查工作的通知》(交水发[2011]50号)和省厅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要求,经研究决定开展2011年我省水运建设市场检查工作,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检查方式
2011年水运建设市场检查工作由厅统一领导,在建设单位自查、市级交通运输(港口)主管部门检查的基础上,省厅将组织驻厅纪检组、厅财务处、厅建设办、厅港口局、厅航道局、厅质监局和邀请部分专家组建检查组对抽查的3-4个项目进行检查。
二、检查内容
按照交通运输部交水发[2011]50号文件要求,本次检查包括市级交通运输(港口)主管部门水运基建管理职能履行情况,项目参建单位依法建设和履约情况。
三、有关事项
(一)自查材料上报时间
全省所有重点航道工程及使用政府财政性资金(交通运输部或省厅给予资金补助)的港口工程在建项目于九月中旬按交通运输部要求报送项目检查报告(含《水运建设市场检查表》中表3至表8)报送至厅(建设办)。
(二)省级抽查项目的选定
由厅建设办牵头组织对上报资料审核后选择在建的2个航道项目和1-2个港口项目(审核后不符合要求或存在有关问题的项目责令其进行整改后重新报送)进行抽查。
(三)省级检查
省厅初定将于十月份开展省级检查(检查时间另行通知),由厅有关部门组建检查组,对抽查的工程进行全面检查。
1.检查组人员组成:驻厅纪检组、厅财务处、厅建设办、厅港口局、厅质监局、厅航道局、2~3名专家(待定)。
2.检查组分工:
厅建设办牵头组织检查:基建程序执行和建设规章制度落实情况;建设市场监管情况;招投标监管情况;建设市场信用体系建设情况;从业单位执行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强制性技术标准情况;建设单位组织机构情况和建设管理、合同履行、计划工期执行、廉政建设等情况;设计、施工等单位履约情况,根据招标文件和合同检查主要人员、设备到位及其它重要合同条款的执行情况,设计单位现场服务,变更设计管理情况,计量支付管理等情况。
厅质监局负责检查:监理单位履约情况,质量管理和工程实体质量情况,安全管理和工程现场安全措施落实等情况。
驻厅纪检组负责检查: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开展情况。
厅财务处负责检查:财务管理情况,跟踪审计情况,计量支付管理等情况。
厅航道局、厅港口局、特邀专家主要负责协助驻厅纪检组、厅财务处、厅建设办、厅质监局开展检查工作。
省级检查结束后,检查组将形成检查报告报厅领导审定,并按照要求上报部水运局。
(四)联 系 人:柯小兵
联系电话:025-52853073
电子邮箱:jsjtzbb@163.com
特此通知。
附件:《关于开展2011年水运建设市场检查工作的通知》(交水发[2011]50号)
二〇一一年八月十二日
主题词:水运 市场 检查 通知
抄送:驻厅纪检组、厅财务处、厅港口局、厅航道局、厅质监局
江苏省交通运输厅办公室 2011 年8月15日印发